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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密货币主管机关究竟是谁?法务部、金管会大踢皮球!金管会更担心接手ICO规范,会把创新精神管到死

消息来源:baojiabao.com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4-26

报价宝综合消息加密货币主管机关究竟是谁?法务部、金管会大踢皮球!金管会更担心接手ICO规范,会把创新精神管到死

立委余宛如举办“区块链暨虚拟通货交易所自律讨论”座谈会,找来国发会、中央银行、金管会、法务部、科技部、经济部、财政部等部会,加密货币交易所业者,以及各界学者,共同讨论加密货币产业相关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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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 / 李静宜

加密货币产业的主管机关迟迟未定,民间业者已纷纷站出来,要以自律公约、自律组织进行自主规范。立委余宛如10日举办“区块链暨虚拟通货交易所自律讨论”座谈会,找来国发会、中央银行、金管会、法务部、科技部、经济部、财政部等7大部会,17所加密货币交易所业者,以及各界学者,共同针对加密货币主管机关将由哪个部会担任,以及自律公约、法规、行政命令等防弊机制该如何设计进行协商。

国发会副主委郑贞茂首先表示,政府部门将于9月底国际防制洗钱金融行动工作组织(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 on Money Laundering,FATF)讨论出加密货币列管议题的指导方针出来后,才能参考这份指导方针,哪个部会担任主管机关才会较为明朗。他也提到,除了政府部门要整合之外,民间自律公约(Self-Regulatory Guidelines,SRG)、自律组织(Self-Regulatory Organization,SRO)应该也要先整合。

郑贞茂以银行业举例,主管机关只要透过银行公会,就可以传达许多讯息,但现在台湾在加密货币相关的自律组织不只一个,若自律组织之间的意见不同,主管机关就很难决定要跟哪个自律组织对接。至于目前各部会将由谁担任主管机关?郑贞茂则表示,已限缩至二选一的局势。而在会中,遭点名的法务部与金管会,也为此表态。

(图:国发会副主委郑贞茂)

金管会:自律组织要先走,不能等到主管机关到位

金管会副主委张传章表示,金管会对SRG的态度是乐观其成,要让金融创新蓬勃发展,内部监理自律很重要,自律组织做得好,监理单位就会放心开放。他也提到,自律组织不能等主管机关确定政策发展定位后,才要开始走。

然而,金管会即便对自律公约、自律组织持有乐观态度,却也在今年7月发函全体银行,要求针对加密货币业者进行实名制等规范,等于间接让加密货币业者的处境更为艰难。为此,余宛如反问,SRG即便有要求业者保护消费者权益,但还是需要银行进行托管,但若没有金管会允诺银行信托的部分,SRG就算先执行,也等于无用?金管会对此回应,信托是依据委托人需求去订定信托契约,应该是由交易平台与客户之间去订定,并没有制式的信托契约。

(图:金管会副主委张传章)

法务部检察官蔡佩玲则表示,法务部在今年4月拟定将加密货币纳入洗钱防制体系,在各部会评估并达成共识之下,法务部认为有将加密货币纳入洗钱防制的必要,目前在6、7月时已报请行政院,但因部分部会仍有其他疑虑,所以将一并把国际规范纳入考量,针对纳管政策、范围与方式等相关议题,将由行政院做最后的裁定。

蔡佩玲也提到法务部的立场,任何一个新产业的产生,在国家的体制里,若从法律上规范,通常有四大类型。一是“绝对禁止”,当产业已对人民生活造成危害,国家必须做出禁止动作,如红灯区、赌场等特许情况,完全取决国家政策的选择;二是“极低度规管”,国家对一般商业发展的态度皆是如此,除了基本的公司注册外,不会有额外太多的限制与支持;三是“洗钱防制规范”,当商业发展的金流,有可能对国家金流秩序产生重大冲击,就应采用此规范,而这也是法务部当初报请行政院,拟定把加密货币纳入洗钱防制体系的主要原因;四是“最高强度规管”,政府对产业采取最高强度规管,却也给予最高强度的支持,金融业就是最显著的例子。

她接着说,各国的加密货币产业,在这光谱上应该落在何处?其实纯粹取决于国家对于此产业的政策走向。目前,台湾至少要先有洗钱防制规范进到框架中,进一步要走专法或其他发展机制,全都是国家政策的决定。

法务部:各国多由金融监理单位作为加密货币产业主管机关

而针对法务部被点名为另一个主管机关?蔡佩玲则指出,可能是因为国际上有些加密货币的主管机关是由金融情报中心担任,而台湾的金融情报中心,则是设立在法务部调查局洗钱防制处,所以法务部才会被点名。她解释,不管是金融或非金融机构,只要有可疑的金流,都要把情报报告给金融情报中心。但是,国际上有8成的金融情报中心,采取的是行政型,通常都与金融监督管理机关结合在一起,与金融机构、其他申报机构联系也相当频繁,效率也较快。

蔡佩玲提到,台湾则是少数执法型的金融情报中心,与国外行政型的金融情报中心本质并不一样,是隶属法务部,并非与金融管理机关有所结合,加上以国家的规格来说,台湾的金融情报中心是属于四级的内部单位,并非对外机关,基本上主管机关的业务,很少是由内部单位执行。她更指出,法务部较擅长揭弊与除害,所以较为保守,这也是检、警、调的思考点,与产业发展的基础想法有很大不同,产业应以长远发展性来考量,目前以国际的趋势来看,金融监理单位作为加密货币的主管机关还是较多。

立委余宛如直批:各部会互踢皮球

余宛如在各部会发言完后直言:“这7大部会却都在互踢皮球,包括金管会也是一负事不关己的样子。”若自律组织是监管的最低成本,现在加密货币交易所业者都已经站出来成立自律公约、自律组织,却都还得不到政府的支持,大家对于区块链产业发展是持有悲观的态度,希望各部会能有完整监管政策出来,若有法规上的问题,立法院都很愿意出面协调。

郑贞茂也提到国发会所正视的问题,不管是区块链或加密货币业者,与政府间的互信程度尚低,应该要先解决信任问题,例如身份认证。而以法律层面来说,应该要像银行公会、律师公会、会计师公会一样,加密货币产业也要有个同业公会,但加密货币属于需要高度监管的产业,加入自律组织的各业者,就应该要达成共识,或许未来只有加入此自律组织的业者,才能被主管机关所认可,否则一律被视为非法,如果能达成这样的共识,大家就可以往下走,必须把加入与不加入的业者区隔开来。

他也以银行法、证券法举例,主管机关可授权自律组织订定行规,协助主管机关管理,他也建议立委余宛如,可在立法院推动金融相关法规上的修改,赋予区块链与加密货币自律组织在法律上的定位,到时要来决定主管机关就很清楚。

金管会副主委张传章也为此作出回应,他提到,的确不应该踢皮球,若政院协调该是金管会负责,金管会是责无旁贷。但张传章也强调:“如果金管会负责IPO(首次公开募股)之余,还要负责规范ICO(首次代币发行)的话,创新精神恐怕会死掉。”所以,如何解套也是要去思考的方向。

央行:不管谁管,央行不会置身事外,但要订定能弹性调整的主管机关为佳

中央银行副总裁陈南光最后也表示,加密货币一直在转换,央行一直密切关注监理方面的动态,不管未来的主管机关是落在谁头上,央行都不会置身事外。他也提到,未来加密货币的发展,虽然不太可能完全取代各国央行发行的法币,但在一些特殊范围还是有可能获得使用,例如专作为跨境交易、金融资产交易清算的加密货币,若为了未来这类发展需求,还是得要弹性调整要接手负责的主管机关。

(图:中央银行副总裁陈南光)

2018-09-11 13: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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