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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O与STO有什么不一样?理律FinTech律师剖析关键

消息来源:baojiabao.com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4-20

报价宝综合消息ICO与STO有什么不一样?理律FinTech律师剖析关键

理律法律事务所初级合伙人熊全迪。(图片来源/KNOWING新闻提供)

随着首次代币发行(Initial Coin Offering ,ICO)退烧,各国逐渐走向证券型代币发行(Security Token Offering,STO),台湾也赶上这波国际趋势。金管会承诺,预计在今年6月底之前,会研议出证券型代币募集发行的相关规范,要以证券法规范ICO。

不过,ICO与STO究竟有何区别?理律法律事务所初级合伙人熊全迪受访指出, 一般ICO分为功能型代币(Utility Token)与证券型代币(Security Token)。功能型代币发行的条件,设计成预付的性质,投资方预付法币或是等值的加密货币,如比特币、以太币,换取到发行方的加密货币后,可以再跟发行方兑换商品或服务,这一般会被认定是功能型代币。

例如,远东航空发行的加密货币ALLN,就是属于功能型代币,乘客能够以购买来的ALLN币,兑换远东航空国内线航班的机票。

然而,若是ICO的条件设计,像是证券交易法上的募资的话,就会被归类为证券型代币发行(STO)。熊全迪表示,如果以股票来举例,会有投票权、分润、分利息等。他也提到,目前现行的制度下,STO还在一个暧昧的位置,所以各国主管机关才会要订定出STO的规范。

熊全迪也指出,许多人会拿群众募资来跟STO比较,但群众募资可能会有投资人资格限制、认额限制、总发行金额上限等。而公司要首度公开发行(IPO)则又更加严谨,例如证券商要出评估报告、律师事务所要出法律意见书、会计师事务所需签证,这都是一间成熟公司上市的严谨过程。

熊全迪认为,相对会走STO的公司,可能会是新创,但因新创公司风险较大,所以金管会还是会有基本的限制,但应该不至于会像IPO般严谨,毕竟要做IPO的法遵成本过高,他更推测,金管会可能会要求业者,得透过证券柜台买卖中心或是证券商来发行S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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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2-22 17: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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