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调整《进口废物管理目录》的公告)
中国生态环境部:调整《进口废物管理目录》的公告,将废五金类、废船、废汽车压件、冶炼渣、工业来源废塑料等16个品种固体废物,从《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调入《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自2018年12月31日起执行。
以下为公告全文:
关于调整《进口废物管理目录》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固体废物进口管理,防治环境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对现行的《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非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和《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进行以下调整:
一、将废五金类、废船、废汽车压件、冶炼渣、工业来源废塑料等16个品种固体废物(见附件1),从《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调入《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自2018年12月31日起执行。
二、将不锈钢废碎料、钛废碎料、木废碎料等16个品种固体废物(见附件2),从《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非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调入《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自2019年12月31日起执行。
《进口废物管理目录》(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质检总局2017年第39号公告)所附目录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附件:1.2018年年底调整为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目录
2.2019年年底调整为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目录
生态环境部
商务部
发展改革委
海关总署
2018年4月13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商务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商务局、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2018年4月19日印发
附件1.
2018年年底调整为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目录
序号 海关商品编号 废物名称 简称 其他要求或注释1 2618001001 主要含锰的冶炼钢铁产生的粒状熔渣,含锰量>25%(包括熔渣砂) 含锰大于25%的冶炼钢铁产生的粒状熔渣
2 2619000010 轧钢产生的氧化皮 轧钢产生的氧化皮
3 2619000030 含铁大于80%的冶炼钢铁产生的渣钢铁 含铁大于80%的冶炼钢铁产生的渣钢铁
4 3915100000 乙烯聚合物的废碎料及下脚料 乙烯聚合物的废碎料及下脚料,不包括铝塑复合膜 工业来源废塑料(指在塑料生产及塑料制品加工过程中产生的热塑性下脚料、边角料和残次品)
5 铝塑复合膜
6 3915200000 苯乙烯聚合物的废碎料及下脚料 苯乙烯聚合物的废碎料及下脚料
7 3915300000 氯乙烯聚合物的废碎料及下脚料 氯乙烯聚合物的废碎料及下脚料
8 3915901000 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酯废碎料及下脚料 PET的废碎料及下脚料,不包括废PET饮料瓶(砖)
9 废PET饮料瓶(砖)
10 3915909000 其他塑料的废碎料及下脚料 其他塑料的废碎料及下脚料,不包括废光盘破碎料
11 废光盘破碎料
12 7204490010 废汽车压件 废汽车压件
13 7204490020 以回收钢铁为主的废五金电器 以回收钢铁为主的废五金电器
14 7404000010 以回收铜为主的废电机等(包括废电机、电线、电缆、五金电器) 以回收铜为主的废电机等
15 7602000010 以回收铝为主的废电线等(包括废电线、电缆、五金电器) 以回收铝为主的废电线等
16 8908000000 供拆卸的船舶及其他浮动结构体 废船
备注:海关商品编号栏仅供参考。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