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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资料立法太难太久因此时机未到,国发会将先用行政命令,要求各机关释出为民所用的开放资料

消息来源:baojiabao.com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5-12

报价宝综合消息开放资料立法太难太久因此时机未到,国发会将先用行政命令,要求各机关释出为民所用的开放资料

不像欧、美各国从去年开始推动制定政府开放资料法(Open Data Law)的专法,加速政府开放资料脚步,但是对于台湾来说,“我们现在还没走到这个阶段”负责推动政府开放资料的国家发展委员会主委陈美玲直言,她认为,开放资料立法的时机却还未到。也因此,国发会下一阶段开放资料的作法,将透过行政命令推动“资料为民所用”的策略,取代过去只是“为民所知”的作法,来扩大开放资料的规模和品质。例如从资料搜集源头就开始采取机器可读、标准化、结构化的形式来储存。

台湾虽然推动开放资料多年,短短几年获得大幅进步,甚至在国际开放资料评比上屡创佳绩,但是对于于民间喊了许久的“开放资料立法”,却是只闻楼梯响,迟迟不见政府采取更积极作为。至今仅透过行政函释或行政规则方式,规范各部会及其所属机关遵守。因为并不具备法律约束力,因此并不受监察机关监管,对民众资料运用也缺乏足够法律保障,包括机器可读、开放格式、开放授权等。也因此,民间过去几年多次呼吁政府应推动开放资料立法,来做为政府宣示开放资料永续发展的决心。

不过,国发会近日于首届政府开放资料评比颁奖活动上提出下一阶段开放资料政策时,首度宣示政府将以《政府资讯公开法》为基础,极大化政府开放资料。

以强调保障人民知的权利,促进公民参与而立法的《政府资讯公开法》,自2005年实施以来,透过法律明文规定要求政府官方资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不过在10多年推行上屡屡碰壁,有许多窒碍难行的地方,例如很多民众希望政府公开的资讯,却因为行政机关的保守心态,迟迟未公开,或是就算公开,也是以书面或召开记者会等迂回方式,而不是直接透过网络释出,并且对于资料格式也没有严格要求,例如仅提供PDF档,因此,民间就算拿到资料,也很难用,或不符合他们的利用需求。

国发会表示,未来在开放资料推动上,除了原有政府资讯公开法所赋予民众“知”的权利之外,更将在该法融入开放资料的精神,进一步提供民众“用”政府资料的权利。而做为极大化开发资料的第一步,国发会将优先推动政府机关将现有已于网站公开的资料,转为开放资料形式,包括机器可读且结构化的开放格式,再对外开放这些资料。国发会将逐步引导机关,在资料搜集的源头,就采取标准化、机器可读以及结构化的处理方式,让政府手上资料能更方便且更快速的释出给各界,

为何不以设立专法为政府下一阶段开放资料重要政策?过去曾参与《政府资讯公开法》立法的陈美玲解释,尤其立法时会遇到两大挑战,第一是法案延宕,从提案到三读通过可能要花好几年,反而可能阻碍开放资料的发展。其二是在立法过程中,也可能因为政治妥协扼杀了原本立法美意,没有办法真正符合民间的需求。

“在不立法前提下,如何能够另辟蹊径”陈美玲表示,这是政府过去一直在思考的事,而透过改以现有《政府资讯公开法》为开放资料基础,要求各部会以开放资料型式,来取代传统的资讯公开方式,“我认为这是可行的作法”而且她说,这其实可以透过行政体制内的规范来达成,持续深化推动政府资料开放,借此达到极大化政府资料开放,而不需要另行立法。

但陈美玲强调,这并不是指,未来没有立法这个选项,“只是现在我们还没走到那个阶段”她说,开放资料要不要立法,取决于民间对于资料的运用情况而定。例如当民众需要利用的政府资料,因为遇到法规规范无法开放,而必须要修法或立法来排除,让更多民众能够拿来应用时,才有其立法需要,“但目前政府还停留在释出更多大量资料的阶段。”她说。

不过,以现有《政府资讯公开法》为基础,继续透过行政函释或行政规则方式推动政府更多资料开放,此举像是旧瓶装新酒的作法,仍有不少局限。如2014年g0v公民科技社群曾发起政治献金数字化专案,24小时集结发动乡民力量,才把监察院依法只以“纸本”形式开放的2,637份政治献金明细文件,辨识出30万笔资料,来建立线上数据库。但是,到了2017年,第9届(2016年)立法委员候选人政治献金资料仍然只有纸本形式释出,g0v只能再次号召乡民响应,采取同样的群众人工辨识作法,来将法定应“公开”的资料却仍只有纸本的政治献金资料释出。行政院就算采取行政命令推动开放资料,仍难以落实到这类非行政院下属机构的应公开资料。

2018-10-31 07: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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