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蓝优数码”特大苹果产品走私案在深圳市中级法院(以下简称“市中院”)一审开庭,5个团伙共计26名被告人陆续出庭受审,对于检方关于其犯有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指控,除被告人朱某琴外,25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由于被告人较多,昨日庭审仅进行到法庭调查部分,今天庭审还将继续。
据了解,该案案发源于今年年初淘宝5皇冠网店“蓝优数码”在IPHONE4S还未登陆中国内地前便大量销售IPHONE4S。深圳海关经调查发现,“蓝优数码”主营苹果产品,月均销售苹果等电子产品近2万台,其货物部分是经非正常渠道流入的“水货机”。随后,深圳海关排查出10个与此案有关的团伙,其操作流程是“蓝优数码”先在淘宝网上招揽生意,然后向吴氏、陈氏、黄氏等走私团伙订购苹果系列产品。这几个走私团伙根据内地订单在香港组织货源,经由“水客头”组织“水客”以人身夹藏、两地牌小车夹藏等方式将货物化整为零走私入境。
今年3月26日,海关在全国展开同步抓捕,10个团伙的主要成员悉数落网,涉案人员共104名。据初步估算,“蓝优数码”网上销售平台仅2011年就销售各类走私电子产品10余万台,案值超过5亿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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