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通过网络安全法案,限制传讯服务不得匿名
报价宝综合消息中国通过网络安全法案,限制传讯服务不得匿名

示意图,与新闻事件无关。
中国在周一(11/7)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会中以154票赞成,只有1票弃权的情况下通过了《中国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准备于明年6月1日起施行。专门调查与促进人权的非政府机构人权观察(Human Rights Watch)指出,该法案是中国强化网络言论审查、监控与其他控制的措施。
总计7章79条规定的《网络安全法》内含6大重点,分别是确立网络空间主权,确立网络产品暨服务供应商的安全义务,确立网络营运商的安全义务,完整的个人资讯保护规则,建立重大基础设施的安全保护制度,以及确立重大基础设施跨境传输重要数据的规则。
该法案中最受外界瞩目的一项规定为对网络匿名的限制。在第24条中规定(如下),网络营运商除了在替用户办理网络存取、域名注册、固网、移动电话时必须要求用户提供真实的身份资讯之外,即使只是提供讯息发布与即时通讯等服务,也都必须取得用户的真实身份,否则不得提供相关服务。

尽管中国政府解释实名制有助于发展电子身份认证,推动不同身份认证间的互动,但人权组织却认为强制要求各种网络服务都必须使用真实身份将会使得人民噤声,造成寒蝉效应。
此外,该法也要求重大讯息基础设施的营运商在中国境内所搜集的个人讯息与重要数据都应存放在中国,若在境外储存数据或是向境外提供数据的即予以惩处,事况严重者将被要求暂停业务或吊销相关业务许可证。
中国互联网讯息办公室网络安全协调局局长赵泽良表示,拥有7亿网民的中国经济与社会已高度依赖网络,网络安全直接影响国家安全及经济发展,迫切需要法令来保障,《网络安全法》的目的就是要维护网络空间的国家主权、国家安全、公共利益,同时保护公民、法人与其他组织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