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慧颖:以法律界定Robots协议效力并不合适
报价宝综合消息李慧颖:以法律界定Robots协议效力并不合适
Robots协议从法律效力上来说可能是没有的,我考虑它是一个什么东西,可能是一个事实的标准,事实上已经形成一个标准,但是没有商业机构拥有这个协议,也不是一个官方的标准,实际上就是为了保护信息的安全也好,网络的秩序也好,是一个公共的保护措施。从法律上界定Robots协议的效力也不太合适,其实就是让大家遵循的这样一个代码。
从法律角度上来说,也就是涉及两个问题,一个是侵权问题,一个是竞争法问题。从侵权问题上我认为是这样,法务禁止自由,目前来讲,从著作权法来讲也好,从信息安全角度来讲,基本上还是在一个民事领域里,如果没有其他行为还是在民事领域里。如果没有涉及到法律上的侵权问题,应该说360的行为或者是搜索引擎抓取这样的行为,他没有侵犯任何人的权力。但是反过来看是不是构成侵权,侵权的话我们就要看权力归属于谁。
(李慧颖:工信部电子知识产权中心公共事业部主管、博士)
特别提醒:本网内容转载自其他媒体,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本站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若本网有任何内容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本站将会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