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8岁的曹威案发前任诺基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基亚公司”)人力资源经理,具有审批报销员工日常费用的权限。公诉机关指控称,2007年1月至2008年4月间,曹威以本单位已离职员工王某的名义,虚开报销单据52笔,报销478万余元,转入其丈夫名下账户。
曹威发现部门已离职员工王某与其丈夫同名,利用修改公司内部网络数据库的机会,修改了王某的信息资料。同时在丈夫不知情的情况下,以丈夫的名义在银行开户。2007年起,曹威虚开报销单据,以王某的名义从公司报销了478万余元,全部转入她用丈夫名字开的银行账户中。2008年4月,诺基亚公司在财务审计时发现王某在2007年至2008年4月间,报销金额达400余万元的异常情况,财务部找到曹威要求她解释。曹威称属于正常费用。
但不久,曹威找到她的领导,在一家餐厅里说出了自己虚开票据报销的事实。曹威表示,希望把钱还给公司,并请求公司从宽处理。随后,曹威被公司停职。其间,她给公司发电子邮件,承认自己的错误。去年5月5日,诺基亚公司到公安机关报案,发现当天曹威已向公安机关自首,并退回了赃款140万余元。
在庭审中,曹威对指控的事实未提出异议。她的辩护人为她作减轻处罚的辩护,称曹威是自首且有悔罪表现,早在主动投案前就向单位领导坦承涉案事实。最终,法庭采纳了辩护人的意见。
(王丽娜等)
特别提醒:本网内容转载自其他媒体,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本站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如若本网有任何内容侵犯您的权益,请及时联系我们,本站将会在24小时内处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