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楚天都市报》8月12日头版显著位置刊发消息称,“《楚天都市报》起诉‘今日头条’侵权,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对此,今日头条12日中午微博回应称:头条号“楚天都市报”为楚天都市报方面申请开通,如果其坚称非己所为,建议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
《楚天都市报》一方声称,“今日头条”未经原告授权,采取设立“楚天都市报头条号”、进行深度链接等方式,复制、转载《楚天都市报》原创作品。同时,还违法转载第三方媒体作品至“楚天都市报头条号”栏目下。
今日头条表示,《楚天都市报》的指控严重不符合事实,这种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今日头条名誉权,今日头条方保留追究该报法律责任的权利:早在2015年7月27日,今日头条就申明,头条号“楚天都市报”为楚天都市报方面申请开通,并持续运营数月之久,今日头条对上述事实握有充分的证据和完整的记录可供查证,同时对于头条号“楚天都市报”的开通和文章发布,都有记录留存,其网上记录不难被查证到。今日头条表示,建议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早日查清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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