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是他的设计图和 iPhone 的对比图。看起来的确有几分相似。在起诉书里,Ross 表示他设想的是一款这样的装置:
人们可以用这款装置来阅读小说、新闻,也可以看图片和影片演示,甚至电影。这款装置有一个触控屏幕以及有背光。另外,这款装置还可以加入通讯功能,比如电话或者MODEM、有输入输出功能,可以在上面写笔记,可以在内存或者外部储存装置上保存读写内容。最后,这个产品的供电可以来自电池甚至太阳能。
不过,乔布斯设计 iPhone 的时候,肯定根本就不知道这份专利。因为这份专利申请根本就没有通过,因为他没有付专利审核费用。

▲他还有设计一款双屏幕的装置
但除了一次性的100亿美元赔偿,他还要求苹果未来每卖出一部 iOS 装置都要付给他1.5%的收入作为专利费。他说自己受到了“无法用金钱来弥补和衡量的伤害”。但任何人应该会觉得他就是想出名,或者想钱想疯了吧。哦,他的名字叫 Thomas S Ross,住在美国佛罗里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