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厂商的资讯,这款车的续航里程可以达到120公里,售价则只有三万一千元人民币。约为13只小米Note手机的价格,也算是符合小米的低价定位策略。采用铅酸电池为主要动力,并没有什么高级技术。

小米在去年发现这件事之后,对厂商提出控告,最近在中国的法院进行审理。小米表示,该公司于2012年在第12类电动运载工具上已经申请注册了小米商标。而雷军作为该公司创始人及法定代表人,为公众广为熟知,雷军目前已将其姓名在商业活动中使用的权利授予小米公司。

小米对于瑞驰公司不仅在车身显著部分使用类似小米商标的标识,还使用了“雷军电动”为名,司对外宣称“雷军电动、树立电动新标准”,有明显让外界误认为该款电动车是小米公司生产,或与小米公司存在一定的关联。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其经济损失50万元。
厂商辩称:我们是从“雷丁”升级到“雷军”
在中国因为提倡新能源,在山东成立了许多类似瑞驰汽车这种汽车公司,纷纷打造最高时速不到80公里的这种低速电动车,以铅酸电池为主要动力。在竞争激烈之下,产生了许多以山寨为噱头的诡异现象。

瑞驰汽车另外还有生产一款油气混合跑车,最高时速号称可达120公里,而这个外观看上去近似特斯拉,但是标志则远看上去像是奔驰。

据说去年三月,雷军也曾经向媒体提及过这件事:“电动车市场很火,我也很奇怪,怎么一天到晚都有人说我做电动车?三个月前才搞清楚,的确是有一家公司在背后推动,而这家公司居然叫“雷军电动”。”
关于小米的提告,瑞驰辩称,该公司使用的“m”标识,该公司很早就有将单个字母作为商标进行使用的习惯,此次基于美观考虑,而采用了M字样。而之所以使用“雷军电动”,是基于该公司曾使用过“雷X”、“雷丁”商标,因“丁”字代表单个的兵丁、而“军”则有军队将领之意,从“雷丁”到“雷军”,代表了公司品牌的升级。
目前中国法院对于这起案件还在审理中。
资料来源:新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