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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C:外界批服贸开放第二类电信服务危及国安是误解

消息来源:baojiabao.com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5-31

报价宝综合消息NCC:外界批服贸开放第二类电信服务危及国安是误解

学者发起连署行动,有近200位学者、专家连署反对服贸开放第二类电信服务,认为这将危及国家安全,对此NCC上周六发出新闻声明,认为外界对服贸产生误解,并计划在周二(4/8)举行公开说明会。

NCC表示,这次外界对于服贸协议开放我国第二类电信事业,允许业者经营三项第二类电信事业业务(包含存转网络服务、存取网络服务、数据交换通信服务),可能导致中资进入我国重要电信基础建设-电信机房,进而影响国家安全,引发国内资通讯产业、学界相当大的关注。NCC认为三项服务为封闭性质,与开放的互联网无关,请外界勿将此混淆。

NCC同时针对外界质疑一一作出说明,包括服贸开放是首次且重要开放、将开放协议无限上纲至国安及资安议题、漠视三项特殊二类电信服务的封闭特性、误导开放投资等于开放经营、混淆电脑机房及电信机房的不同。

NCC指出,服贸开放电信业务并非首次实施,事实上,民国91年的WTO协议中,我国就对外资投资第一类电信业者设有限制,直接投资比例不得超过20%,直接与间接投资比例不得超过60%,第二类电信事业没有限制。在民国98年与中国签定ECFA时开放11项第二类电信业务的一般服务。

外界关心我国开放第二类电信事业将对第一类电信事业(国家基础建设)带来资安疑虑,认为第二类电信事业租用第一类电信业者服务,将难以避免对第一类电信业者网络带来影响,可能动摇国家安全,NCC则认为第一类电信业者有充分的网络控管能力,非外界揣测无法抵御外界的攻击。

NCC强调,身为主管机关并没有漠视国家资通讯安全,自始自终都关心国家资通讯安全,例如民国101年禁止国内电信业者使用来自中国的核心网络设备,同时要求中国人士不得进入电信机房。

开放中国投资电信事业,不代表开放经营。为防止投资变为实际经营,依规定投资人需为中国或海外上市电信业者身份,持股上限不可超过50%,对投资事业不可具有控制力。至于在实务上,陆资透过种种隐藏方式规避查核则是从加入WTO就有这个问题,NCC坦承实务上要查核隐藏陆资确实不易,会联合其他部会研究多层次资金的查核技巧。

至于学者关心政府虽然禁止中国人士进入我国业者的电信机房,却不禁止其进入电脑机房,NCC表示,电信机房不等同于电脑机房,已要求电信业者电信机房内资讯设备维护不得委托中国投资的业者,应无资安疑虑。

2018-02-21 20: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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