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引新经济港落实同股不同权上市制度
报价宝综合消息吸引新经济港落实同股不同权上市制度
“新经济公司上市规则”是引入新经济股份的方案,视为可为香港资本市场带来新动力,有关规则终于有定案。港交所为“新兴及创新产业公司上市制度”修订上市规则咨询作出总结,推出在为期一个月的咨诣期内收到 283 份意见,绝大部分支持修定内容的建议。故此,新例会在 4 月 30 日(下周一)起生效,同日接受上市申请。
港交所首席执行官李小加预计,将在 6 至 7 月有首批公司在港上市,很快会有多达双位数目的公司递交申请,申请者中以生物科技公司数量占大多数,企业规模则以同股不同权公司为先。
此制度其中最热烈讨论的部分是“同股不同权”,外界对此最为担心的是特权股东一股最多持十票,即持股仅 9.1% 便有公司逾半话事权。当有重要议题,特权股东便可控制大局。港交所认为,经咨询后的修定,遇有重大事宜必须按“一股一票”的基准投票表决,以此保障股东。
新经济公司上市规则如下:
| 同股不同权公司 | -必须拥有高市值,至少 100 亿港元及 10 亿港元收益 -必须为创新产业 -拥有高增长的业务纪录 -要有第三方相当数额的投资 -不同投票权受益人只限个人,及上市后一直要担任董事 -上市后不得提高不同投票权比例 -同股同权股东任何时间都必须拥有 10% 投票权 -重大事宜必须按一人一股投票(已例明重大事宜范围) -企业管治委员会成员全部是独立非执行董事 |
| 生物科技公司 | -产品主管当局规管 -已通过第一段临床试验,主管理局不反对开展第二阶段或其后阶段的临床试验 -产品进行人体测试 -最少获一名资深第三方投者认可 -公司市值至少 15 亿港元 -上市前最少两个会计年度一直从事现有业务 -公众持股量须至少达 3.75 亿港元 |
| 第二上市中概股 | -已在合资格交易所上市,包括:纽约交易所、纳斯达克及伦敦交易所主市场 -在合资格交易所上市最少两个会计年度 -至少 100 亿港元及 10 亿港元收益 -合资格申请人 可以保密方式提交上市申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