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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这不是谣言 是真的禁摩 给你三天时间处理摩托

消息来源:baojiabao.com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6-01

报价宝综合消息重要通知 这不是谣言 是真的禁摩 给你三天时间处理摩托

上周小编还和大家一起讨论了关于祖国各地禁摩令遍地开花的事情,没想到事情总是来的那么快,可是来的也不算突然!

传言已久的湖州禁摩一事,终于尘埃落定,广大湖州摩友的心可以慢慢平静了,“感谢湖州政府”,周一发布了《湖州市摩托令》。

前几天湖州车友让我帮忙写封联名信,寄到省政府去。他们还幻想着通过上一级政府让湖州禁摩不能实施。因为禁摩箭在弦上,让湖州不禁摩,等于是与虎谋皮,痴心妄想。

下面来看看湖州市禁摩令的具体条例:

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

中心城区部分区域禁止摩托车通行的通告

湖政通〔2018〕3号

为进一步优化交通组织,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改善湖州市中心城区空气质量,切实提升人居环境和城市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浙江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市政府决定在中心城区部分区域禁止摩托车通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通行区域范围

以下区域全天候禁止摩托车通行:

一是主城区块,即三环北路、天字圩路、二环东路、二里桥路、环城南路、杭长桥中路、杭长桥北路、同心路围合的区域;

二是长田漾区块,即太湖路(含)、弁山大道、同心路、三环北路围合的区域;

三是滨湖区块,即太湖路(含)、滨湖大道、长兜港、太湖围合的区域。

二、有关事项

本通告明确的区域范围内,除执行任务的公务执法摩托车外,禁止各类摩托车通行。过境的摩托车须依照禁行标志指示通行。

请广大驾驶人员自觉遵守上述规定。对违反禁止通行规定的车辆及其驾驶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要加强对本单位、辖区内摩托车用户的宣传教育,引导市民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全社会共同参与提升我市人居环境,为湖州奋力当好践行“两山”理念的样板地、模范生贡献力量。

三、本通告自2018年8月1日起施行。

湖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30日

但是,今天,我还是想说,在禁摩这件事情上,湖州政府的水平和能力太差。

1、先辟谣,再实施谣言,这脸打得啪啪响。6月10号左右,有张关于湖州禁摩的截图传出来,在不大的湖州引起不少议论,舆情预警,于是相关部门发布消息说:这是谣言,请广大市民不要相信。结果不到一个月,谣言变成实锤,到底是打谁的脸?这事情是哪个部门办得?影不影响公信力?

2、禁摩依据牵强附会,依据的各项法律法规中,到底是哪条哪款说要禁摩的?摩托车与优化交通、保障道路安全、改善空气质量之间有什么冲突和矛盾,有没有经过科学的评价?还不如初稿上写的:为了践行两山理论来得实在。想扯大旗都没有扯对,理论水平太差。

3、既然禁摩已定,还要委派第三方搞民调,浪费行政资源和财政。看到车友发来的调查报告,他们还当真了,像小学生做作业一样认真填写。这帮车友真是脑子不够用,明白著这是又当婊子又想立牌坊的事情,你们还真是完美配合。卵用啊!

禁摩就禁摩,整这么多脱裤子放屁的事情,你以为发个调查表,打电话说一声人家都不骂你了?

连禁摩都做不对,真是辣鸡!

有一种不幸,叫住在湖州!

来吧,朋友,说一说禁摩

看看还有没有“谣言”!

等待你的故事





2018-07-03 13: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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