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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电商平台不得阻碍当事人自由选择快递服务_资料

消息来源:baojiabao.com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6-02

报价宝综合消息两部门:电商平台不得阻碍当事人自由选择快递服务_资料

中新经纬客户端6月27日电 据国家邮政局网站讯息,近日,国家邮政局联合商务部印发《关于规范快递与电子商务资料互联共享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要求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通过限制资料互联共享,阻碍电子商务当事人自由选择快递服务。

国家邮政局介绍,《意见》的出台,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电子商务与快递物流协同发展的意见》,建立完善电子商务与快递资料互联共享规则,促进电子商务经营者、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资料管理和自身治理能力的全面升级。

《意见》主要包括五方面内容。一是保障电子商务与快递资料正常传输。支援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约定提供寄递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寄件人和收件人姓名、地址、联络电话、内件等资料),支援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按约定反馈快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快件收寄、分拣、运输、投递等节点和轨迹资料)。

根据《意见》,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不得通过限制资料互联共享,阻碍电子商务当事人自由选择快递服务。鼓励为电子商务经营者提供快递资讯服务的平台企业履行与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同等的资料互联共享义务。

二是加强电子商务与快递资料管控。要求通过电子商务平台使用快递服务的使用者严格遵守邮件快件实名收寄相关规定。要求电子商务经营者和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依法采集、共享使用者资讯,妥善储存利用使用者资料。

三是加强电子商务与快递资料互联共享管理。在确保使用者资讯保安的前提下,鼓励电子商务经营者与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之间依据相关标准开展资料互联共享,共同提升配送效率。支援企业之间加强系统互联和业务联动,推动作业流程、资料交换有效衔接。

四是建立电子商务与快递资料中断通知报告制度。鼓励电子商务经营者和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建立资料中断风险评估制度,要求不得恶意中断资料传输。因约定期满等正当理由中断资料传输的,应当提前通知对方,并对后续事项做出妥善安排。必要时,应事先报告商务主管部门和邮政管理部门,及时向用户、平台内经营者等主体公示。

五是提高电子商务与快递资料安全防护水平。要求电子商务经营者和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完善自身资料管理体系和安全保障体系,建立健全资讯保安风险评估和应急工作机制,完善安全防护体系,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确保使用者资讯保安。发生危害网络安全事件时,应当立即依法启动应急预案,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意见》强调,加强电子商务与快递资料-监管。首先实完善相关标准,商务主管部门和邮政管理部门推动制定电子商务和快递资料采集、传输、使用、共享、安全风险防范等相关标准,提高电子商务和快递资料互联共享效率,保障资料安全。

其次是依法加强监管。商务主管部门和邮政管理部门利用大资料等技术,优化电子商务与快递业监管,客观评估资料互联共享状况,加强行业监测分析,提高-科学决策和风险预判能力,加强对市场主体的事中事后监管。

再者要协调化解纠纷。电子商务经营者和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就资料互联共享发生纠纷,并可能引发市场风险的,商务主管部门和邮政管理部门可采取约谈等方式,协调处理相关纠纷,并视情况将相关处理情况向社会公示。(中新经纬APP)

2019-09-27 06: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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