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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真 盗版抄袭虽可耻但有时是合理的

消息来源:baojiabao.com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5-19

报价宝综合消息讲真 盗版抄袭虽可耻但有时是合理的

用百度网盘分享盗版资源的时候,

你在想什么?

今天要谈论盗版和抄袭这类不可说的灰色话题,涉及互联网分享精神和版权是否对立这个有用但无趣的终极疑问,所以看到这里,你轻触返回键,我是不会难过的。

一般来说,互联网的本质是开放和自由,

如果开放和自由是互联网的本质,那共享必定是其合理属性之一。

在互联网世界中,资源共享是合理的,在现实世界中,版权制度也是合理的,所以盗版者、抄袭者、社交网络的分享按钮即意味着违法犯罪,虽远必诛吗?

或许被这个问题长久困扰的不止我一个,所以我们尝试解决这个问题。

又有人骂腾讯抄袭,我感觉人家骂得对,但腾讯的游戏、微信又不能说不用就不用。

有部挺好看的外国影片,国内没引进,不过百度有资源,所以我保存并观看了。

这游戏真nm贵啊,买不起买不起,去下破解版没关系的…

看到网上有一篇文章写的特别好,就把其中的部分理论运用到自己的作品中了,有人指责我抄袭。

嗯,这个网站的视频我似乎在哪里见过?一删了事不赔偿吗?

……

这些场景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很常见,有时大家相视一笑,即使心怀不安,过去也就过去了,如果不幸碰到一个站在道德制高点的人,那就等著观看一场键盘侠杠精智者撕逼大戏吧。

穷不是你的错,网络封锁不是你的错,被迫接受抄袭也不是你的错,有版权意识也不是你的错,因为这些灰色问题本身有合理的回答。

对界定版权(国内著作权版权等同)这一概念,有三个原则可以消除一些争论:

版权有概念和表述的区分:版权保护着作权不保护概念,只保护由此概念发展出来的表述(形式)。

合并原则:很多国家的法律依据概念与表述的区分而得出的一个衍生概念,即指某一事物只能用一种或有限的几种方式表述,这种情况下就不能为这种表述进行著作权保护;这种情况下概念与表述已经“合并”了。

避风港原则:通知—删除,是指在发生著作权侵权案件时,当ISP(网络服务提供商)只提供空间服务,并不制作网页内容,如果ISP被告知侵权,则有删除的义务,否则就被视为侵权。如果侵权内容既不在ISP的服务器上存储,又没有被告知哪些内容应该删除,则ISP不承担侵权责任。

版权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特别是在互联网上,概念和表述的界定,有很多判例可循,

虽然国内认为判例不具备法律效力,但这个原则能解释微信为什么敢抄米聊

避风港原则则能够解释许多“文件已失效”的意义。

日常分享使用盗版资源的问题,要复杂许多,我们往下走。

版权制度本身是为保护创作者,以鼓励创造使全世界人民都可以享受到更多更好的思想文化或娱乐,从长远来看,是为了人类社会的持续进步。

如不保护则会打击创作者的积极性,但这种保护也形成了垄断,这种垄断违背了版权制度的初衷,保护个人却损失了公众的利益。

所以在平衡版权和分享的问题上,形成了一些可供参考的“折中”做法:

合理使用:法律认可的分享方式

合理使用最早源于美国法律,

“合理使用”是指,虽然未经授权而部分或全部使用了他人享有版权的作品,但由于特殊的原因而不属于侵权。

合理使用常见于我们使用的“转载请注明出处”,但不限于此,我国法律吸收了合理使用的概念,并规定了合理使用的12种情形(具体参见国家版权局版权知识页),

这里摘录易引发误会的几条:

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也未向表演者支付报酬;

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如果细阅读过合理使用之一二条,那你的文章是否应该被认定为抄袭就有解了。

知识共享:一种新的授权方式

Creative Commons 在我国称之为知识共享,它本身是一个非营利组织也是一种针对传统版权制度的协议。

传统版权制度比较极端,只有保留所有权利和不保留所有权利两个选项。知识共享协议提出了新的思路,来打破极端,使创作者和公众都能保留部分权利而互不影响。

如果你看到某个著作、视频有 “双C” 标志,或上图的四种标志,即意味着你可以按规定分享此资源而不必担心受责。

著作权保护期:截止第50年的12月31日

我国对各类作品的著作权保护期的规定一般都是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不受保护。

公民个人著作则是终身+死亡后 50年的12月31日。

不受版权保护的作品:时事新闻不受保护

一条尾巴

版权不是物权,所以共享(分享)不等于免费,也不等于偷窃,共享与版权制度一样是为了促进思想文化的传播,你可以这样对盲目的杠精说。

形成让创作者和公众都满意的版权制度以前现在将来都在探索中,现有的【免费+付费】制度,是互联网时代一种平衡创作者和公众利益的有效方式,所以请大家尽力而为。

是greatjiangwill





2018-08-17 03: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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