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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列入BIS未经核实清单的后果及解决方案_出口

消息来源:baojiabao.com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5-06

报价宝综合消息被列入BIS未经核实清单的后果及解决方案_出口

2019年4月11日,美国商务部工业安全域性(BIS)将50家实体列入未经核实清单(UVL, Unverified List),其中37家为中国公司及高校。2019年6月27日,BIS宣布从清单中移除八家中国公司。经比对,这八家中国企业均为4月11日新加入机构,分别是——北京八亿时空液晶材料科技公司,湖北宇飞光学仪器有限公司,松德刀具(长兴)科技有限公司,武汉伊菲镭射装置有限公司,无锡恒菱科技有限公司,厦门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西子航空工业有限公司,北京卓立汉光仪器有限公司。

那么,究竟什么是未经核实清单?加入清单的后果是什么?清单上的机构如何请求移除?本文将未经核实清单与大家更熟悉的实体清单进行对比,分析外国公司被列入未经核实清单的后果,并介绍应对清单的方案。

在解释未经核实清单前,有必要先对实体清单作出解释,因为二者实际上是紧密关联的。

01

什么是实体清单?

根据美国出口管制法(EAA, Export Administration Act),一切美国物项(商品、技术和软件)的出口、再出口和转让均受美国出口管制条例(EAR, Export Administration Regulations)的约束。因物项种类、货物运抵国、终端使用者或最终用途的不同,此类管制的程度也各不相同。EAR所管的是军民两用物项,有些物项可能有许可证要求,即出口商在出口此类货物前必须取得相应许可证;有些物项或者适用于许可证豁免情形;然而,大多数美国物项的出口不需要许可证。但是,对于被取消出口特权或受特定出口管制的个人和实体,如“实体清单”上列明的实体,EAR则限制向其出口和再出口物项,即便是原本依据归类属于不需要出口许可证的美国物项。

根据出口管制条例(EAR),商务部工业安全域性(BIS , Bureau of Industry and Security)将对该实体清单进行更新和维护。被列入实体清单的原因是可能违反美国国家安全或外交政策利益,涉及的情形有:

(1)对从事恐怖行为的人提供支援。

(2)对被美国国务卿指定为持续对国际恐怖主义提供支援的-提供支援以增强其武装力量或其支援恐怖主义的能力。

(3)以危害美国国家安全或外交政策利益的方式,转让、开发、售后、维修或生产常规武器,或通过提供零件、元件、技术或融资的方式来实现以上转让、售后、维修、开发或生产。

(4)阻挠BIS或国务院国防贸易管制局进行的,或以BIS或国务院国防贸易管制局名义进行的最终用途核查活动。

(5)从事可能违反EAR且引起足够关切的行为。

在2018年10月,福建晋华被列入了该实体清单。被列入实体清单(EAR第744部分附录4)意味着美国有理由认为该公司参与了违反美国国家安全或外交政策利益的活动,或参与、涉及到对美国国家安全或外交政策利益构成重大威胁的活动中。一般而言,将任何美国商品、技术或软件出口、再出口或国内转卖给实体名单上的公司时,都需要出口许可证,而通常情况下相关机构不会发放此类许可证。

02

什么是未经核实清单?

简单来说,当BIS无充足理由将一家外国公司或个人列入实体清单,但有足够理由就该外国实体的相关风险向其他公司作出警示时,BIS将把该外国实体列入未经核实清单(“UVL”)中。

具体而言,对于受EAR管辖的外国实体从事的出口、再出口和国内转卖行为,BIS或代表BIS的联邦官员因-控制之外的原因,无法有效完成最终用途核查,如许可前核查(PLC, Pre-License Check)或装运后核实(PSV, Post-Shipment Verification),因而无法核实外国实体是否真实的,该外国实体将被列入未经核实清单中。可能的情形有:

(1)在最终用途核查中,核查物件与受EAR管辖的物项特性不一致(如:物项的接收者无法出示作为最终用途检查物件的物项进行目视检查,或者无法提供足够的档案或其他证据来确认物项的处置方式)。

(2)不能对最终用途核查物件的存在与否或真实与否进行核实(如:无法在出口档案所示的地址找到外国当事人,也无法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找到外国当事人)。

(3)因东道国-不配合,导致无法进行最终用途核查(如:东道国-机构不响应进行最终用途检查的请求,阻止安排此类检查,或拒绝及时安排此类检查)。

在上述情形下,由于BIS可能缺乏足够的资讯将涉事外国人加入实体清单中(加入实体清单需要满足EAR第744.11节的规定),BIS因此可能会“退而求其次”、将其加入UVL清单。

03

被列入未经核实清单的后果

通常来说,实体清单上的实体未取得出口许可证的,会被禁止交易任何EAR管辖的物项。与此不同,未经核实清单(UVL)上的公司仍然可以获得美国商品、技术或软件,但是受制于一些额外的条件。

具体来说,如果美国货物、技术或软件的任何出口、再出口或国内转卖不受出口许可证要求的约束,则UVL上所列的一方仍可以通过向出口这些货物的美国方提交一份未经核实清单宣告(UVL Statement)来获得这些货物、技术或软件。但是,如果此类物项之前适用许可证例外(license exception),则例外暂时取消,出口商需要申请出口许可证才能继续进行该物项的交易(通常不会颁发此类许可证)。此外,由于美国出口商向UVL上的实体出口有形商品需要满足更严格的申报合规要求,这就在无形中给清单上的企业增加了商业的不确定性及交易成本。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UVL上的实体的子公司、母公司和姊妹公司在法律上与该实体不同,且不会自动受到相关限制的约束,但实际中,与UVL实体有关联的实体仍需证明其购买的物项并非最终面向UVL实体。因此,从本质上说,关联公司也受到同样程度的审查。

04

应对未经核实清单的推荐方案

1. 短期解决方案:未经核实清单宣告(UVL宣告)

一份UVL宣告可用于相同交易方之间就同一物项的多次出口、再出口和国内转卖,只要交易方名称、物项说明和ECCN资讯无误。如果一份宣告用于多次出口、再出口和国内转卖,出口方、再出口方和转卖方必须储存一个日志或其他记录,列明进行的每次出口、再出口和国内转卖交易,以及与每次交易相关的专门的宣告。必须根据EAR的规定储存此日志或记录。

UVL宣告必须是书面的,由有充分职权代表UVL实体且其行为对该实体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个人签署并注明日期,且必须宣告以下内容:(1)实体名称;地址;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以及签署宣告的个人的姓名和职位。(2)同意不将物项用于EAR禁止的任何用途,并同意不将物项再出口或国内转让给EAR禁止的任何目的地、用途或使用者。(3)宣告受EAR约束的物项的最终用途、终端使用者和最终目的国。(4)同意配合最终用途核查。(5)同意提供宣告副本及所有其他要求储存的出口、再出口或国内转卖情况记录。(6)证明签署宣告的个人经过适当授权。

2. 长期解决方案:从未经核实清单上移除

当BIS通过许可前核查(PLC)或装运后核实(PSV),证明被列入清单的实体确为出口、再出口或国内转卖受EAR管辖的物项的终端使用者、收货人或其他方的,BIS会将该实体从未经核实清单中移除。在有限的几种情形中,由于东道国-不配合而不能完成PLC或PSV核查的,BIS可以适用其认为能够替代的核查程式。

任何列入未经核实清单的实体均可要求将其移除或作出修改。

(1)移除请求的内容:包括移除的原因及证明真实性的相关资讯,即被列入清单的实体确为出口、再出口或国内转卖受EAR管辖的物项的终端使用者、收货人或其他方的合法性和可信度资讯。

(2)移除请求的形式:必须以书面形式通过邮件或传真方式传送至:美国商务部工业安全域性执法分析办公室主任,宾夕法尼亚大道西北14号街4065室,华盛顿DC,邮编20230。传真号为(202)482-0971,邮箱地址为[email protected]。

(3)移除流程:负责出口执法的副助理秘书将对移除请求进行稽核,对被列入未经核实清单的实体作为受EAR管辖的出口、再出口或国内转运交易的一方的真实性进行评估,并将关于该请求的决定以书面形式告知请求方。此决定为该机构就请求所作的最终决定。

作者:黎宇 苏慧伦 徐静婷

美国奥斯顿律师事务所(Alston & Bird LLP)成立于1893年,在全球范围内拥有约900名律师,并在美国华盛顿、纽约、旧金山、洛杉矶、硅谷、亚特兰大、夏洛特、达拉斯和罗利设有9个办公室。奥斯顿律师事务所是一间面向全球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为国内及跨国客户提供跨越多行业的法律服务。其中国业务团队由来自多个办公室及不同业务领域的律师和顾问组成,在中美及跨境商务交易中,为中国客户提供各类法律需求的咨询服务和建议。

注:以上论述不代表“武大国经法评论”观点,感谢奥斯顿律师事务所来稿,也欢迎广大法律人士踊跃投稿。

编辑/ 桑茂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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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08 06:5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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