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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书式耍赖名誉权案宣判 法官:公众批评应有一定限度

消息来源:baojiabao.com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5-17

报价宝综合消息教科书式耍赖名誉权案宣判 法官:公众批评应有一定限度

一次车祸、一场官司、一条视讯,曾将河北唐山的黄淑芬、赵勇两家人推到了舆论的“风口浪尖”。引发公众热议的“教科书式耍赖”事件,在一年多后并没有平息,当事人黄淑芬以名誉权被侵犯为由,将曾转发并评论涉案视讯的代理律师岳屾山告上法庭,要求其删除涉事微博、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经济损失等40余万元,再次引起广泛关注。昨天上午,该案宣判,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原告黄淑芬的全部诉讼请求。

事件▶ “教科书式耍赖”从何而来

2017年11月,一条名为《发生车祸后的第776天》的视讯在新浪微博上开始流传,视讯的释出者名叫赵勇。赵勇自述,2015年10月,其父赵香斌在骑自行车时,和驾车的女子黄淑芬碰撞,赵香斌身受重伤,成为植物人。针对这起交通事故,唐山本地法院判决被告黄淑芬承担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赵勇的父亲承担次要责任。但黄淑芬没有履行法院判决的赔偿,高昂的医药费让赵勇一家人难以支撑,其父的生命也岌岌可危。

视讯释出后,不少网络大V对视讯进行了转发,事件迅速发酵。本案被告岳屾山正是转发视讯的人之一,在赵勇视讯释出后的3小时11分钟后,岳屾山转发了赵勇的视讯,并就此事多次评论。身为律师的岳屾山还为赵勇提供了法律咨询。记者发现,迄今为止,该视讯一共被播放了963万次。

视讯释出后不久的2017年12月1日,赵勇的父亲赵香斌因抢救无效去世。与此同时,黄淑芬迅速被网友冠以“教科书式老赖”的称号。之后,黄淑芬因交通肇事罪被当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于2018年8月刑满释放。受此事影响,黄淑芬丢了保险经纪人的工作。她也向本报记者表示,受事件影响,目前自己找不到工作。在两年多的时间内,黄淑芬也时常收到各种来自陌生人的谩骂简讯。

起诉▶ 当事人状告网络大V侵权

黄淑芬坚持认为,那条视讯内的很多内容是失实的,譬如当时自己已经赔偿了49.2万元,但视讯内容让社会公众认为其“一分钱未赔”。而自己经历的一切,和这个视讯、转发视讯的网络大V(指拥有众多粉丝、影响力较大的微博使用者)有极大关系,并决定通过诉讼的方式来维权。

在黄淑芬看来,岳屾山有100多万微博粉丝,其以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法律专家、媒体观察员的身份转发“教科书式耍赖”视讯,造成她社会评价急剧降低。

黄淑芬诉称,被告岳屾山持特殊身份明知不负责任转发会对原告及他人造成严重人身伤害的情况下,仍实施了严重的侵权行为,新浪微博的所有者北京微梦创科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梦创科公司)未履行审查义务,构成共同侵权。

黄淑芬请求法院判令岳屾山删除侵权微博及侵权评论并赔礼道歉,另赔偿精神损害赔偿金、经济损失等各项费用共计40万元。判令微梦创科公司断开侵权视讯及博文连结,向黄淑芬公开道歉,通过技术手段向被告岳屾山所有粉丝发布道歉书,并对岳屾山的赔偿责任承担连带责任。

庭审▶ 开庭双方激辩近五小时

本来可以远端通过网络参与庭审,但两次开庭,黄淑芬和律师李滨都亲自前往互联网法院参加网络庭审。4月18日,第一次的开庭庭审持续了五个多小时。

庭上,原告方坚持认为,涉案视讯存在捏造、虚假。而岳屾山拥有105万微博粉丝,且其作为执业律师,在明知经剪辑、拼接的视讯完全可以偏离真实事实的情况下,仍对涉案视讯进行毫无限制性说明地转发,且“耍赖”系侮辱性词汇,侵害了黄淑芬的名誉权。此外,岳屾山释出的17篇博文(以下简称涉案博文)亦存在侵害名誉权内容。虽然上述涉案视讯和涉案博文中没有涉及黄淑芬隐私的内容,但是岳屾山转发赵勇微博的行为,引导公众检视赵勇微博,其上披露了黄淑芬个人资讯,故岳屾山的行为亦侵害了黄淑芬的隐私权。

庭审中,岳屾山的代理律师辩称,网民基于其他途径获取了原告和女儿的资讯,与岳屾山无关,因此,“隐私权侵权是不成立的。”同时,岳屾山转发的微博内容属实,未对转发内容进行修改,不存在过错;在转发该视讯前,原告因不履行法律义务已经成为网络热点俗称的“老赖”。

“原告社会评价降低,与被告发布微博没有因果关系。在被告发布微博之前,原告和案外人之间的法律纠纷,早已成为社会及网络热点话题,原告社会评价降低,完全是因为其有能力却拒不履行生效判决。”岳屾山的代理律师说。

新浪的诉讼代理人则表示,涉案的微博内容表述并无侮辱、失实,且微梦创科公司系网络服务提供者,对微博使用者所释出的内容无事先审查或主动审查的法律义务。二被告都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判决▶ 原告全部诉讼请求被驳回

昨天上午,北京互联网法院当庭宣判,一审判决驳回了黄淑芬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院认为,本案中,岳屾山不仅是网络大V,还是执业律师,对于黄淑芬与赵勇的系列案件,岳屾山的身份存在从事件旁观者到知情者和相关者的转变。

判决书指出,在岳屾山为赵勇提供法律咨询前,涉案视讯本身不存在显而易见的与常理不符的情况。岳屾山在转发涉案视讯前,也查询了失信人名单等公开资讯,尽到了较高的注意义务,在转发时亦并未对涉案视讯作出修改。岳屾山释出的评论涉及其他博文对相关法律规定的解读,并无不当之处。

同时,在岳屾山为赵勇提供法律咨询后,岳屾山从事件旁观者身份转变为事件知情者和相关者,应承担较旁观者阶段更高的注意义务。其释出的系列涉案博文是对黄淑芬事件相关诉讼进展的通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解读,其言论有合理的事实依据,岳屾山并未借机进行侮辱、诽谤,涉案博文并未侵犯黄淑芬的名誉权。且由于涉案视讯中不存在黄淑芬所主张的失实和侮辱内容,即使在岳屾山成为案件的知情者和相关者后,其亦不负有删除的义务。

据此,法院认为岳屾山并未侵权。而微梦创科公司在法院认定岳屾山并未实施侵权行为的情况下,未对涉案视讯和博文采取删除措施并未侵权。

法官▶ 公众批评应有一定限度

值得一提的是,尽管黄淑芬的诉讼请求被驳回,但法院在判决中也提醒公众:“一般来说,公众对不符合社会主流价值标准的事件进行批评是其正常的情感和言论表达。批评客观上会促进个人向好、社会向善,会促使被批评者反思改正,推动社会的文明和进步。但是,批评应当具有一定的限度,如果批评超出了合理的限度,变为不加约束的谩骂或谴责,则背离了批评的目的,不利于理性、文明、友善社会氛围的形成。因此,即便是出于善良的目的,这种不加限制的表达,也会导致异化的结果。”

“黄淑芬也向法院提交了一些简讯,这些简讯的内容很多不堪入目,出现了对她的人身攻击……我们希望借这个案子倡导,批评也要理性。” 朱阁法官在庭审后接受采访时表示。

对这样的诉讼结果,黄淑芬和律师李滨则表示失望,称将会上诉。李滨告诉记者,目前黄淑芬仍会收到不少来自网民的辱骂简讯,同时其作为代理律师,也会收到很多不友善的微博私信。

黄淑芬在电话里对记者说:“请他们(指网友)认真地把事件详细了解之后,再作一个客观公正的评价,不要一味地去辱骂,辱骂解决不了问题。”

来源:北京晚报

记者:徐慧瑶

流程编辑:吴越

2019-11-22 08: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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