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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视供应商明家联合:已收到乐视系公司还款298.07万元

消息来源:baojiabao.com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5-16

报价宝综合消息乐视供应商明家联合:已收到乐视系公司还款298.07万元

腾讯科技讯 3月28日消息 明家联合(300242)今日晚间公告,此前全资子公司金源互动及孙公司金源广告因广告合同纠纷向有关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多家“乐视系”公司向金源互动和金源广告支付广告款共计6290.89万元及违约金。

截至目前,前述诉讼事项处于强制执行或等待开庭阶段,已收到还款298.07万元,公司存在应收账款无法全额收回的风险。

未来,公司将努力加快推进诉讼程序,同时继续加强与被诉方的谈判沟通,降低形成坏账损失的风险。

附:广东明家联合移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进展的补充公告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广东明家联合移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6日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59),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金源互动科技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源科技”)及控股孙公司北京金源互动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源广告”)因广告合同纠纷向有关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3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6),具体内容详见发布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现对相关信息进行补充披露如下:

二、诉讼的进展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金源科技和金源广告的通知,获悉其相关诉讼的进展情况,内容如下:

(一)金源科技诉乐视体育文化发展(北京)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案

本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朝阳法院”)开庭审理,审判程序以调解结束,双方自愿达成《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17)京0105 民初第 5787 号),主要内容为:1、被告乐视体育文化发展(北京)有限公司向原告金源科技支付广告费 1,350 万元(于 2017 年 9 月 30 日前支付 50 万元,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 650 万元,余款于 2018 年 3 月 31 日前付清);2、如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乐视体育文化发展(北京)有限公司未付足 700 万元,则原告金源科技有权就 1,350 万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且需向原告金源科技支付违约金(以 1,350 万元中未付款项为基数,自 2017 年 1 月 17 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照日万分之二的标准计算);3、双方别无争议。

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金源科技未收到被告支付的与本案相关的款项。由于被告未履行调解结果,金源科技按照《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17)京 0105 民初第 5787 号)的约定,向朝阳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金源科技已收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朝阳法院决定立案执行。

2018 年 3 月 23 日,金源科技收到被告支付的广告费 130,000.00 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除收到前述款项外,金源科技未收到被告支付的与本案相关的其他款项。目前案件处于强制执行阶段。

(二)金源科技诉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案

本案在朝阳法院开庭审理,金源科技已收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7)京 0105 民初 35753 号),判决相关内容如下:1、被告乐视控股(北京)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 10 日内向原告金源科技支付推广费16,167,995.28 元及违约金(以 16,167,995.28 元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一计算,自 2017 年 4 月 28 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2、驳回原告金源科技的其他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之后,金源科技未上诉,亦未收到被告上诉的消息。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金源科技未收到被告支付的与本案相关的款项。目前金源科技正在积极准备申请强制执行的相关工作。

(三)金源科技诉乐视电子商务(北京)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案

本案在朝阳法院开庭审理,审判程序以调解结束,双方自愿达成《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17)京 0105 民初第 35776 号),主要内容为:1、被告乐视电子商务(北京)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向原告金源科技支付广告费 10,548,651.60 元(于 2017 年 12 月 5 日前支付 5,274,325.80 元,余款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前付清);2、如被告乐视电子商务(北京)有限公司未在 2017 年 12 月 5 日前按期足额支付上述款项,则被告乐视电子商务(北京)有限公司同意向原告支付违约金(以 10,548,651.60 元为基数,自 2017 年 5 月 1日起开始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每日万分之一的标准计算),并且原告金源科技有权就全部款项申请强制执行;3、双方就本案别无争执。

截止 2017 年 5 月 1 日,金源科技未收到被告支付的与本案相关的款项。由于被告未履行调解结果,金源科技按照《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17)京 0105 民初第 35776 号)的约定,向朝阳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金源科技已收到《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朝阳法院决定立案执行。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金源科技未收到被告支付的与本案相关的款项。目前案件处于强制执行阶段。

(四)金源科技因百度手机助手等广告投放合同诉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案

金源科技与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于 2016 年签署了《2016 年乐视集团投放百度手机助手框架合同》、《业务推广合作协议》,金额共计不低于 15,000,000 元。金源科技依照约定为乐视网代理发布广告,已完成广告投放。截至 2017 年 3 月 5 日,乐视网已支付 11,017,760.70元,尚欠金源科技广告款 9,827,128.50 元。因乐视网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广告款项,金源科技于 2017 年 4 月 21 日向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尚欠广告款 9,827,128.50 元;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自起诉之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所欠广告款支付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金源科技于 2017 年 3 月 6 日、2017年 5 月 5 日分别收到乐视网还款 439,419.33 元和 911,278.95 元,合计收到还款1,350,698.28 元。截至本公告日,乐视网尚欠金源科技广告款 8,476,429.22 元。

目前尚未收到受理案件通知书。

(五)金源广告因搜狗信息服务等广告投放合同诉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案

金源广告与乐视网于 2015 年签署了《搜狗信息服务框架协议》、《百度大客户网络信息服务框架合同》、《百度系网络推广协议-补充协议》,以上协议及合同约定金额共计不低于 10,400,000 元。金源广告依照约定为乐视网代理发布广告,已完成广告投放。前述合同及协议乐视网共计已付款 22,668,454.95 元,尚欠金源广告 3,979,555.15 元。因乐视网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广告款项,金源广告于 2017 年 4 月 24 日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立即向原告支付尚欠广告款 3,979,555.15 元;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自起诉之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所欠广告款支付每日万分之五的违约金;请求法院判决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被告向金源广告支付款项 1,500,000.00 元,金源广告起诉金额变更为 2,479,555.15 元。目前尚未收到受理案件通知书。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以上诉讼事项公司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55,962,098.72 元,公司于 2018 年 1月 29 日披露的《2017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18-016)、于 2018 年 2 月27 日披露的《2017 年度业绩快报》(公告编号:2018-019)已充分考虑了计提坏账准备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

上述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尚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需以法院判决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上述案件,积极参加诉讼,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明家联合移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 年 3 月 25 日





2018-03-29 00:3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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