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在去年12月向美国专利与商标局递交申请文件,显示苹果正申请注册经典彩虹苹果商标设计专利,其中明确描绘以绿、黄、橘、红、紫、蓝等色呈现的苹果标志设计,预计用在头饰、帽子等衣物。而苹果目前确实已经在旗下商店提供销售印有彩色苹果标志的T恤。
苹果稍早向美国专利与商标局递交全新商标申请,显示将把经典彩虹苹果标志列为专利商标,避免经典彩虹苹果标志遭滥用。
根据苹果在去年12月向美国专利与商标局递交申请文件,显示苹果正申请注册经典彩虹苹果商标设计专利,其中明确描绘以绿、黄、橘、红、紫、蓝等色呈现的苹果标志设计,预计用在头饰、帽子等衣物。而苹果目前确实已经在旗下商店提供销售印有彩色苹果标志的T恤,因此提出此项商标专利最主要应该是为了避免遭人滥用,同时也是为了延续此项商标专利可持续使用权利。
彩虹苹果标志最早是在1977年由平面设计师Rob Janoff打造,并且应用在当时推出的Apple II电脑,取代原本由苹果共同创办人于1976年提出以“坐在苹果树下的牛顿”为设计,并且仅用于Apple I的商标,此后则一直沿用至1998年推出首款iMac时作出修改,同时变更为双色系列设计,直到2007年再次变更为金属带有阴影的银灰色苹果标志,并且在2013年后改为至今采扁平设计的苹果标志设计。
不少市场传闻指出苹果商标设计灵感来自被夏娃咬一口的苹果,或是现代电脑之父图灵自杀时所咬的氰化物苹果,但苹果前首席执行官Steve Jobs在过去受访时,则说明被咬掉一口的设计只是为了让它看起来不像樱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