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 要说服陪审团,Google 使用了 Java 技术去创新,并不是简单地抄袭程式码。
而甲骨文曾尝试证明 Android 系统对于其公司本身的 Java 授权业务的影响是毁灭性的,并认为 Google 在 Android 上获利已 420 亿美元。甲骨文方面的观点是,“许多我们以前要授权才能拿到Java技术的公司,因为用了免费的 Android 之后就不再买我们授权了。”
尽管这一诉讼已经宣判,但 CNBC 在影片报导中提及甲骨文认为有很多理由继续上诉,并会将付诸行动。“我们坚定认为 Google 非法抄袭 Java 核心技术开发了 Android 系统,并打入行动装置市场,”
Google 则认为这是“Android 生态系统、Java 程式社群,以及依赖免费开放程式语言开发创新性消费产品的软件工具开发商的一次胜利。”
知产力曾在去年曾发表文章,提及了这一案件的深远影响。如果Google败诉,除了将要提供大量的赔偿金,可能还需要为大量的 Android 装置支付源源不断的版权费。
对于整个产业来说,该案件审判结果很可能作为先例,程式师们也会痛苦的领悟到原来他们一直使用的电脑应用API(以及其中的程式码),特别是“JAVA API”,竟也是受到版权保护的,从这重要意义上来讲,对于开源软件工具界而言无疑是一场难以承受的灾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