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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录不算隐私?今日头条回应

消息来源:baojiabao.com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5-17

报价宝综合消息通讯录不算隐私?今日头条回应

6月20日,“称App软件擅自上传通讯录 ‘今日头条’被指侵犯个人隐私”一案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原告为今日头条App使用者刘先生,被告为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

庭审现场

使用者起诉今日头条擅自上传通讯录

据京报网讯息,20日上午,刘先生向法庭陈述,他在注册“今日头条”账号过程中,阅读过注册账号需同意的《使用者协议及隐私条款》,在涉及使用者个人资讯的收集范围时,被告公司仅明确提出了在使用“今日头条”软件及相关服务获取资讯的过程中,会涉及到“日志资讯”、“装置或应用资讯”、“位置资讯”等使用者个人资讯型别的收集,但完全没提到该APP会读取或上传使用者通讯录资讯的情况。

“在我更换手机安装使用‘今日头条’APP并明确拒绝授权其读取通讯录时,该APP仍可向我推荐原手机中通讯录好友的联络人资讯,在‘推荐’频道下仍可见原手机通讯录中的联络人账号。”刘先生称,这充分说明“今日头条”APP在未经其允许、未充分告知他的前提下,仍然保有其通讯录内容,仍可向其推荐之前的通讯录联络人。

刘先生表示,在未告知及说明的情况下,“今日头条”APP擅自上传其通讯录的行为严重侵犯了使用者个人隐私。而通讯录资讯作为极为敏感的个人资讯型别,对个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等十分重要。《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一条中规定:“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个人资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今日头条”APP是咨询推送平台,使用者使用目的在于获取新闻资讯,而读取使用者通讯录的行为让他不明其意义为何,“今日头条”的行为显然违反了“合理、必要”原则。

刘先生认为,被告软件声称的智慧算法不仅未充分提供资讯便利,而且让其个人资讯、隐私更多暴露在网络,所以向法院提出上述诉讼请求。

今日头条代理人:通讯录资讯不属于隐私资讯

报道指出,在法庭上,“今日头条”APP运营方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代理人提出,刘先生未提交充分证据证明涉案头条账号是由他实际使用的,也未证明出现在涉案头条账号新增好友页面推荐人列表中的使用者是其通讯录联络人,属其个人隐私资讯,因此刘先生并非此案适格主体,无权提起本案诉讼。

至于通讯录资讯,该公司认为这不属于原告个人隐私资讯,电话号码在日常民事交往中发挥资讯交流作用,不但不应保密,反而是需要向他人告示。虽然通讯录中包含有个人姓名、电话等资讯,但这些并非是原告本人的资讯,而是其社会网络成员的资讯,故该等资讯不属于原告的“隐私资讯”。

该公司还辩称提供服务过程中,读取、上传和储存原告的通讯录资讯,事先已对其告知,且得到其明示授权,因此并不侵害其隐私权。

目前,该案尚未宣判,由于此案涉及互联网产业发展与个人隐私权保障的协调问题,对于智慧算法、个人资讯保护、智慧APP产业发展等热点问题的调研、确立此类案件审判规则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备受关注。

绝大部分网友不愿共享通讯录资讯,今日头条澄清!

对于通讯录算不算隐私的问题,有媒体在微博做了个投票,其中绝大部分网友表示不愿意共享自己的通讯录:

不少网友认为,通讯录当然要算隐私!

昨晚,今日头条就“通讯录资讯不属于使用者隐私”相关报道作出澄清称,今日头条绝对不认可“通讯录不属于使用者隐私”的说法。“我们认为,律师答辩意见的观点需要结合完整的上下文和诉辩双方观点来理解,简单撷取律师发言片段不能作为公司观点。”

本文来源:中国青年报(ID:zqbcyol 整理:张小松)综合京报网、今日头条头条号、隐私护卫队等。

责编|于杨

稽核|邱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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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02 19: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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